什么是个人信赖抗辩?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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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赖抗辩是商业秘密案件中被告的一种重要抗辩理由: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客户基于对员工个人的信赖而与该员工所在单位进行交易,该员工离职后,能够证明客户自愿选择与该员工或者该员工所在的新单位进行交易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员工没有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抗辩的核心要义:

1. 信赖的基础:客户必须是因为对特定员工的个人能力、专业水平或人格魅力的信赖而与原单位交易,而非基于对原单位产品、服务或品牌的信赖。

2. 自愿选择:员工离职后,客户是自愿选择与员工或新单位交易,而非被员工”带走”。

3. 无不正当手段:需要证明员工没有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原单位的商业秘密。

张泽生律师提醒:个人信赖抗辩的适用条件较为严格,被告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抗辩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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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生,江苏常州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2210536170,所属律所: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深耕本地法律实务多年,熟悉常州企业经营与监管环境。 拥有上市公司风控高管经验与高级合规师资质,为常州及周边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商事纠纷处理、刑商交叉案件辩护与企业合规体系搭建服务,助 力常州企业稳健经营。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259号地铁大厦1号楼4楼,咨询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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