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禁止反向工程的约定,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
不同观点:
1. 有效说:认为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禁止反向工程,该约定属于意思自治范畴。
2. 无效说:认为反向工程是法律允许的合法行为,合同禁止不能对抗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3. 折中说:认为合同可以约定保密义务,但不能绝对禁止反向工程。
主流司法观点:
多数法院认为,反向工程是法律赋予的合法权利,不能通过合同约定绝对禁止。但合同可以约定:
– 购买方不得披露通过反向工程获得的技术信息
– 购买方不得将技术信息用于与卖方竞争的目的
张泽生律师提醒:合同条款的设计应当平衡各方利益,既要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要尊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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