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再审程序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启动:
第一,当事人申请再审。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等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第二,法院主动启动。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三,检察院抗诉启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抗诉。
再审理由包括: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审判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等。
张泽生律师提醒,申请再审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支持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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