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再审程序如何启动?

·

·

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再审程序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启动:

第一,当事人申请再审。被告人、被害人、自诉人等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第二,法院主动启动。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三,检察院抗诉启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抗诉。

再审理由包括: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审判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等。

张泽生律师提醒,申请再审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支持再审申请。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张泽生,江苏常州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2210536170,所属律所: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深耕本地法律实务多年,熟悉常州企业经营与监管环境。 拥有上市公司风控高管经验与高级合规师资质,为常州及周边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商事纠纷处理、刑商交叉案件辩护与企业合规体系搭建服务,助 力常州企业稳健经营。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259号地铁大厦1号楼4楼,咨询电话13901509672。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地铁大厦1号楼4楼

联系电话:13901509672

联系微信:lvshiZZS

Copyright © 2025 ·

泽生说法

· All rights reserved | 苏ICP备20260328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