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当遵守以下保密行为规范:(一)涉密载体管理:涉密文件应当在保密区域阅读,不得带出;阅后及时归还;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环境中讨论涉密内容;(二)电子数据安全:涉密电子文件存储在指定的安全位置;不使用个人邮箱或云盘传输涉密信息;离开工位时锁定计算机屏幕;(三)对外交流: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会议上讨论涉密内容;对外交流前应当经过审批;不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四)社交媒体:不在社交媒体发布任何涉密信息或疑似涉密内容;(五)外来人员接待:接待外来人员时注意保密,不得带领进入涉密区域;(六)载体销毁:涉密载体报废应当通过正规渠道销毁;(七)异常情况报告:发现泄密隐患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向保密管理部门报告;(八)离职交接:离职前按要求完成涉密信息交接。《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第九条列举的保密措施包括培训告知等。张泽生律师可为企业制定涉密人员行为规范,联系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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