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车灯,该发什么「光」?

·

·

, ,

星宇车灯,该发什么「光」?

一场440人入职、107人被解除的风波里,真正该「发光」的不是舆论,而是星宇自己

   6月底,2026届毕业生小张(化名)拿到星宇股份的 offer,7月入职,憧憬着职业生涯的起点。一个多月后,他却在会议室里被 HR 告知「市场不好、公司经营有状况」,要求签字离职;不签,就调去一线「打螺丝」。离职证明上,统一写着「个人原因离职」。

常州星宇车灯事件

 这不是个例。媒体曝光后,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
8月25日发布《情况通报》:星宇股份共招录2026届高校毕业生440人,与其中107人解除劳动合同,过程「方法简单生硬、缺乏充分有效沟通」,已对人力资源总监作出停职处理,并称企业「深表歉意」。同时,人社部门确认该企业不存在违规享受就业和人才类政府补贴。

8月27日,星宇股份官方微信发布致歉信,提出三点弥补:3个月求职补贴、组织招聘会、11月底前未就业给予6个月工资。

    表面看,监管介入、高管停职、企业致歉、补偿方案,链条似乎完整。但为什么舆论和网友仍然不买账?

一、官方与企业口径一致,却都绕开了最关键的一个词:违法

     人社局的通报用了「方法简单生硬」「管理不善」的表述,企业的致歉信则用「决策失误」「管理疏漏」「沟通生硬」。两边都不约而同地把这件事定性为「工作方法问题」,而不是「法律定性问题」。

    但法律的判断不看措辞,看事实。让员工在压力下签「个人原因离职」,把「公司不要你」包装成「你自己要走」,触及《劳动合同法》中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合同的规定;把研发、职能岗直接调到产线,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依法须协商一致、书面确认;一次性触及上百人,还涉及经济性裁员程序的合规要求。一句「方法简单」,显然撑不起这些事实的重量。

二、那张「个人原因离职」协议,至今没人愿意碰

    整封致歉信、乃至整份官方通报,对「个人原因离职」这四个字只字未提。可这恰恰是整件事的七寸。

     如果星宇真心认错,第一步就应该是:宣布此前在不当压力下签署的「个人原因离职」协议无效,重新给每一位受影响同学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把离职原因更正为「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为什么这一步最关键?因为协议不撤销,白纸黑字仍是「员工主动离职」。将来学生去仲裁,公司可以拿协议抗辩「是你自己走的」;去新公司背调,记录里写的还是「个人原因」——明明是被逼走的,却要背着一辈子的「主动离职」标签。不撤销协议,任何补贴都像是空中楼阁:赔的是钱,买不到清白。

三、「补贴」写得含糊,诚意打了折扣

    「3个月求职补贴」按什么标准?最低工资还是原工资?「6个月工资」凭什么绑定「11月底前未就业」?学生越努力找工作,公司赔得越少,这笔账算得太精。更隐含的是,这类补偿往往要求先签「放弃一切追索权」的和解书,可能把加班费、年终奖、社保差额一笔勾销。真要赔,就按法定标准一次性、无条件给到位,把金额写死,别留空白让人猜。

星宇车灯,该发什么「光」?

四、真正该「发光」的,是星宇自己

   一家以「星宇」为名、以「车灯」为业的企业,最该照亮的,是它对待人的方式。我们在星宇的微信公众号中可以看到,这确实是一家有温度的企业。

   但面对这场风波,公众和网友的不满,本质不是要「搞垮」一家企业,而是要看它能不能拿出超越公关话术的实质动作。给星宇三条及格线:

   1.把钱的事说清楚、写彻底:撤销「个人原因离职」协议,重新开具真实离职证明;按法定标准一次性、无条件赔偿,不捆绑任何就业条件;出具不报复、不歧视承诺,配合社保、档案转移。

   2.把人当人,而不是当「舆情变量」:盖了公章的致歉信,通篇用「该同学」这种第三人称,冷得像传票;企业的话事人至今没有一句公开表态。诚恳的道歉,至少该由该负责的人,对受害的人,说一句「对不起」。

3.应该主动向监管部门陈述,而不是被动答:星宇正冲刺香港H 股上市,招股书需对重大合规风险如实披露。与其等人社局、港交所、证监会来问,不如主动把事件、整改与潜在赔偿写进补充材料。主动披露,是把被动的雷变成可控的注脚。

    常州市人社局已经对企业「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提出了要求。但当监管把要求写成「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企业自己必须回答一个更根本的问题:管理水平怎么提升?是从此把人哄得更周到再签协议,还是从制度上废除「逼签离职」的空间?

    名字里带着「光」的星宇,这次不该只做一盏会发光的车灯,更要做一家经得起日光照射的公司。公众的耐心,是拟上市公司最贵的隐形资产——它不会为漂亮的措辞买单,只会为真实的担当埋单。

(本文基于公开通报与媒体报道分析,本人与星宇无业务关系,也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仅为个人言论。)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y3XRTp4z0EGbruN8W6Emew

扫码添加常州张泽生律师微信:

常州张泽生律师微信联系方式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张泽生,江苏常州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2210536170,所属律所: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深耕本地法律实务多年,熟悉常州企业经营与监管环境。 拥有上市公司风控高管经验与高级合规师资质,为常州及周边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商事纠纷处理、刑商交叉案件辩护与企业合规体系搭建服务,助 力常州企业稳健经营。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259号地铁大厦1号楼4楼,咨询电话13901509672。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地铁大厦1号楼4楼

联系电话:13901509672

联系微信:lvshiZZS

Copyright © 2025 ·

泽生说法

· All rights reserved | 苏ICP备20260328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