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信息商业秘密与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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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分为技术信息商业秘密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两大类,两者存在一定区别。

一、技术信息商业秘密

1. 定义
根据2020年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与技术有关的结构、原料、组分、配方、材料、样品、样式、工艺、方法或其步骤、算法、数据、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等信息,构成技术信息。

2. 典型类型
– 产品配方
– 生产工艺
– 制造方法
– 设计图纸
– 源代码
– 算法公式

3. 特点
– 通常可通过反向工程获取
– 公知性判断相对客观
– 保密措施相对容易落实

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

1. 定义
根据2020年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创意、管理、销售、财务、计划、样本、招投标材料、客户信息、数据等信息,构成经营信息。

2. 典型类型
– 客户名单
– 供应商名单
– 定价策略
– 营销方案
– 采购渠道
– 财务报表

3. 特点
– 与特定经营主体密切相关
– 客户名单的认定较复杂
– 保密措施落实相对困难

三、客户信息商业秘密的特殊规定

根据2020年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客户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习惯、意向、内容等信息。

四、两者比较

| 比较项目 | 技术信息 | 经营信息 |
|———|———|———|
| 载体形式 | 图纸、配方、工艺文件 | 客户名单、合同、财务数据 |
| 公知性判断 | 相对客观 | 主观性较强 |
| 保密措施 | 较易落实 | 较难落实 |
| 反向工程 | 可通过反向工程获取 | 不适用反向工程 |
| 侵权认定 | 相对明确 | 争议较大 |

五、实务建议
1. 技术信息应注意采取技术性保密措施
2. 经营信息应注意量化、具体化
3. 客户名单应注意整理、汇编

张泽生律师提醒:企业在保护商业秘密时,应根据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不同特点,分别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张泽生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高级企业合规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CCRC-TSPO商业秘密保护官资格,可提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搭建辅导服务,联系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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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生,江苏常州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2210536170,所属律所: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深耕本地法律实务多年,熟悉常州企业经营与监管环境。 拥有上市公司风控高管经验与高级合规师资质,为常州及周边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商事纠纷处理、刑商交叉案件辩护与企业合规体系搭建服务,助 力常州企业稳健经营。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259号地铁大厦1号楼4楼,咨询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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