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利润分析报告能否构成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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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构成商业秘密。从大量房地产开发信息中通过筛选、调查、分析等制作的项目利润分析报告,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可以获得保护。

典型案例: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中,权利人主张的”关于在某地存在一项含有具体土地价等利润分析情况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经营信息”被认定为商业秘密。

法院认定要点:

1. 秘密性:项目利润分析报告所载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利润分析等有关信息,是权利人从海量的房地产开发信息中通过筛选、调查、与政府磋商、分析等特定经营活动获得的,符合”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的认定条件。

2. 价值性:可以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投资项目、做出投资决策提供帮助,对于报告的所有人而言具有实用性,并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

3. 保密性:权利人在商业经营活动中,对内与工作人员签订包含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对外隐去涉案房地产项目的具体地点信息并明确提出保密要求。

张泽生律师提醒:经营分析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经营信息同样需要采取保密措施,特别是在项目尚未实施或公开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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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生,江苏常州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2210536170,所属律所: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深耕本地法律实务多年,熟悉常州企业经营与监管环境。 拥有上市公司风控高管经验与高级合规师资质,为常州及周边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商事纠纷处理、刑商交叉案件辩护与企业合规体系搭建服务,助 力常州企业稳健经营。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259号地铁大厦1号楼4楼,咨询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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