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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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如下:

第一,起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起诉)或十五日内(复议后起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第三,审理。一审程序中,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审理方式包括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

第四,证据交换。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前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确定争议焦点。

第五,判决。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情况,可以作出: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确认违法或无效判决。

第六,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张泽生律师提醒,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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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生,江苏常州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2210536170,所属律所: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深耕本地法律实务多年,熟悉常州企业经营与监管环境。 拥有上市公司风控高管经验与高级合规师资质,为常州及周边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商事纠纷处理、刑商交叉案件辩护与企业合规体系搭建服务,助 力常州企业稳健经营。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259号地铁大厦1号楼4楼,咨询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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