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是商业秘密诉讼中的重要程序问题。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普通诉讼时效: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二、特殊时效规定:持续侵权(从侵权行为终了之日起算)、刑事程序影响(刑事程序期间时效中断,刑事裁判生效后重新起算)
三、时效中断:中断事由(权利人向法院起诉、权利人提出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中断效果(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四、超过时效的后果:实体权利不消灭(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本身不消灭)、胜诉权消灭(义务人可以提出时效抗辩)
张泽生律师提醒:诉讼时效问题是诉讼策略的重要内容,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注意时效问题,及时采取维权措施,避免因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联系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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