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如下:
第一,原告举证责任。权利人应当对其拥有的商业秘密符合法定条件、被告的信息与其商业秘密相同或者实质相同以及被告采取不正当手段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具体包括: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及载体;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商业秘密具有商业价值;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等。
第二,被告举证责任。被告主张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通过合法手段获取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第三,举证责任转移。在权利人提供初步证据后,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将举证责任转移给被告。
第四,举证期限。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可能不被采信。
张泽生律师强调,权利人应当全面收集证据,在举证期限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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