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权利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参与:
第一,委托诉讼代理人。权利人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意见。
第二,提供证据材料。权利人可以将之前收集的证据材料提交检察机关,包括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证明损失数额的证据等。
第三,提出书面意见。权利人可以通过诉讼代理人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意见,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提出建议。
第四,申请鉴定。权利人可以申请检察机关对涉案商业秘密的损失数额、非公知性等进行补充鉴定。
第五,举报违法线索。如发现侦查人员存在违法取证等行为,可以向检察机关举报。
张泽生律师在代理商业秘密刑事案件时,会在审查起诉阶段全面审查案件材料,为后续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同时通过合法途径充分表达权利人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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