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中,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定包括:
第一,证人资格。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二,出庭条件。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第三,强制措施。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罚款、拘留。
第四,证人保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泽生律师提醒,证人有作证义务,如实作证是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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