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人潜逃或下落不明,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上网追逃。公安机关可以将被告人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协查抓捕。
第二,网上通缉。对于应当逮捕的被告人,如果故意逃避侦查,可以发布通缉令。
第三,暂停审理。如果被告人不到案无法正常审理,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审理,待被告人归案后恢复审理。
第四,缺席判决。特殊情况下,对于被告人故意逃避审判的,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张泽生律师提醒,权利人发现被告人可能逃跑或下落不明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提供被告人可能藏匿的线索。同时,权利人也可以先行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民事程序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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