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中,如何申请先予执行?

·

·

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第一,适用条件。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裁定先予执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二,申请程序。权利人应当向审理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先予执行的理由和金额。

第三,担保要求。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拒绝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

第四,执行程序。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张泽生律师提醒,先予执行对于及时制止侵权、减少损失具有重要意义,权利人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申请。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张泽生,江苏常州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2210536170,所属律所: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深耕本地法律实务多年,熟悉常州企业经营与监管环境。 拥有上市公司风控高管经验与高级合规师资质,为常州及周边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商事纠纷处理、刑商交叉案件辩护与企业合规体系搭建服务,助 力常州企业稳健经营。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259号地铁大厦1号楼4楼,咨询电话13901509672。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地铁大厦1号楼4楼

联系电话:13901509672

联系微信:lvshiZZS

Copyright © 2025 ·

泽生说法

· All rights reserved | 苏ICP备20260328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