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当事人如何申请重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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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仲裁是指因仲裁程序存在瑕疵或仲裁裁决需要补充,法院裁定仲裁庭重新仲裁的法律制度。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在受理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可以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张泽生律师建议当事人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后,应当关注法院是否要求重新仲裁,若要求重新仲裁,应当配合仲裁庭进行重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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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生,江苏常州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2210536170,所属律所: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深耕本地法律实务多年,熟悉常州企业经营与监管环境。 拥有上市公司风控高管经验与高级合规师资质,为常州及周边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商事纠纷处理、刑商交叉案件辩护与企业合规体系搭建服务,助 力常州企业稳健经营。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259号地铁大厦1号楼4楼,咨询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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