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如何申请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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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案件涉及权利人的核心商业利益,权利人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申请不公开审理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的理由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内容。张泽生律师特别提醒,不公开审理的申请应当审慎使用,因为不公开审理意味着当事人无法旁听,且判决书可能涉及商业秘密内容,需要在判决书中对商业秘密进行适当处理。此外,即使不公开审理,判决结果仍然需要公开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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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生,江苏常州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2210536170,所属律所: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深耕本地法律实务多年,熟悉常州企业经营与监管环境。 拥有上市公司风控高管经验与高级合规师资质,为常州及周边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商事纠纷处理、刑商交叉案件辩护与企业合规体系搭建服务,助 力常州企业稳健经营。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259号地铁大厦1号楼4楼,咨询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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