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制度关系到权利人能否获得司法保护,正确运用时效中止、中断制度非常重要。
一、诉讼时效的基本规定
三年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起算时间
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二、诉讼时效的中断
起诉
向法院起诉是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发送律师函
向侵权人发送主张权利的律师函,也可产生中断效力。
协商和解
与侵权人进行协商、和解。
三、中断的效力
重新起算
时效中断后,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证据保留
保留主张权利的证据。
四、诉讼时效的中止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等客观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
继承开始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
法定情形
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五、中止的效力
时效暂停
时效中止的原因消除后,时效期间暂停计算。
继续计算
中止原因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六、司法实践中的认定
多次主张
多次向侵权人主张权利,可产生多次中断。
刑事追诉
刑事追诉程序可能产生时效中止。
七、举证要点
中断证据
保留起诉状、律师函、往来函件等中断证据。
送达证明
证明侵权人收到了主张权利的文件。
张泽生律师提醒:诉讼时效制度关系到胜诉权,企业应重视时效管理,及时主张权利并保留相关证据。
张泽生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高级企业合规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CCRC-TSPO商业秘密保护官资格,可提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搭建辅导服务,联系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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