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证人证言如何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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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是重要的证据类型。

一、证人资格

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可作证

二、证人到庭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质询

三、质证要点

1. 证人身份
2. 与案件关系
3. 证言内容
4. 作证环境

四、采信标准

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五、书面证言

确有困难可提交书面证言,但证明力较低

张泽生律师提醒:关键证人应尽量出庭作证,提高证言证明力。

张泽生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高级企业合规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CCRC-TSPO商业秘密保护官资格,可提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搭建辅导服务,联系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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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生,江苏常州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2210536170,所属律所: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深耕本地法律实务多年,熟悉常州企业经营与监管环境。 拥有上市公司风控高管经验与高级合规师资质,为常州及周边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商事纠纷处理、刑商交叉案件辩护与企业合规体系搭建服务,助 力常州企业稳健经营。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259号地铁大厦1号楼4楼,咨询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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