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当事人能否申请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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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审理是程序性事项。

一、适用情形

1.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未到庭
2. 需要通知新证人到庭
3. 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申请方式

书面申请,说明理由

三、决定权限

由法院院长批准

四、后果

庭审推迟,另定日期

张泽生律师提醒:确有正当理由时应及时申请延期。

张泽生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高级企业合规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CCRC-TSPO商业秘密保护官资格,可提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搭建辅导服务,联系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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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生,江苏常州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2210536170,所属律所: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深耕本地法律实务多年,熟悉常州企业经营与监管环境。 拥有上市公司风控高管经验与高级合规师资质,为常州及周边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商事纠纷处理、刑商交叉案件辩护与企业合规体系搭建服务,助 力常州企业稳健经营。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259号地铁大厦1号楼4楼,咨询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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