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如何计算?

·

·

损害赔偿是商业秘密诉讼的核心问题,直接关系到权利人的实际利益。

一、赔偿计算方法

权利人实际损失
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侵权人获利
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参照许可使用费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获利难以确定的,参照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确定。

法定赔偿
上述方法均难以确定的,法院可以根据商业秘密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实际损失的计算

销售量减少
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

利润下降
因侵权导致产品价格下降、利润率降低的损失。

研发成本损失
为研发商业秘密投入的成本。

合理开支
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

三、侵权获利的计算

侵权产品销量
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

营业利润与销售利润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四、惩罚性赔偿

适用条件
恶意侵犯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情节严重的认定
根据《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第二十六条,包括:造成权利人直接损失数额较大、对权利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二年内因侵犯商业秘密受到行政处罚后再实施等。

五、商业价值的考量

研究开发成本
商业秘密的研究开发成本。

实施收益
实施该项商业秘密的收益。

可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
能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等因素。

张泽生律师提醒:损害赔偿的举证较为专业,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收集和整理损失证据,争取合理的赔偿数额。

张泽生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高级企业合规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CCRC-TSPO商业秘密保护官资格,可提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搭建辅导服务,联系电话:13901509672。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张泽生,江苏常州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2210536170,所属律所: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深耕本地法律实务多年,熟悉常州企业经营与监管环境。 拥有上市公司风控高管经验与高级合规师资质,为常州及周边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商事纠纷处理、刑商交叉案件辩护与企业合规体系搭建服务,助 力常州企业稳健经营。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259号地铁大厦1号楼4楼,咨询电话13901509672。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地铁大厦1号楼4楼

联系电话:13901509672

联系微信:lvshiZZS

Copyright © 2025 ·

泽生说法

· All rights reserved | 苏ICP备20260328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