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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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承担以下责任:(一)支付违约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可以选择要求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也可以选择不要求继续履行而仅要求支付违约金;(三)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用人单位实际损失的,用人单位还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四)新用人单位的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新用人单位知道或应当知道员工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仍招用的,用人单位可以请求新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张泽生律师可为企业制定竞业限制违约追究方案,联系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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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生,江苏常州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2210536170,所属律所: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深耕本地法律实务多年,熟悉常州企业经营与监管环境。 拥有上市公司风控高管经验与高级合规师资质,为常州及周边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商事纠纷处理、刑商交叉案件辩护与企业合规体系搭建服务,助 力常州企业稳健经营。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259号地铁大厦1号楼4楼,咨询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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