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或者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张泽生律师可提供量刑辩护服务,联系电话:13901509672。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或者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张泽生律师可提供量刑辩护服务,联系电话:13901509672。
张泽生,江苏常州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2210536170,所属律所: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深耕本地法律实务多年,熟悉常州企业经营与监管环境。 拥有上市公司风控高管经验与高级合规师资质,为常州及周边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商事纠纷处理、刑商交叉案件辩护与企业合规体系搭建服务,助 力常州企业稳健经营。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259号地铁大厦1号楼4楼,咨询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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