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保密协议应当包含以下关键条款:(一)保密信息的定义与范围:明确约定哪些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属于保密范围,包括采购价格、供货渠道、技术参数、产品规格等;(二)使用限制条款:限定供应商仅能将保密信息用于为委托方提供服务的特定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三)接触控制条款:约定供应商内部哪些人员可以接触保密信息,并要求其承担同等的保密义务;(四)信息安全条款:要求供应商采取合理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护保密信息;(五)审计权条款:委托方有权对供应商的保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六)违约责任条款:明确违反保密义务的赔偿责任。张泽生律师提示,供应商保密协议还应当注意与《民法典》合同编的衔接,确保条款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联系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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