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手段是商业秘密保护的核心。
一、制度建设
1. 保密制度
2. 权限制度
3. 审计制度
二、人员管理
1. 入职审查
2. 在职监控
3. 离职管理
三、流程管理
1. 信息分级
2. 审批流程
3. 监督机制
张泽生律师提醒:管理手段应与技术手段配合,形成全员参与的防护体系。
张泽生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高级企业合规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CCRC-TSPO商业秘密保护官资格,可提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搭建辅导服务,联系电话:13901509672。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