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合作是商业秘密泄露的高风险环节。
一、合作前的保密管理
1. 合作方背景审查
2. 保密协议签订
3. 信息披露范围确定
4. 保密措施落实
二、合作中的保密管理
1. 信息分级提供
2. 接触权限控制
3. 过程监督监控
4. 异常情况处理
张泽生律师提醒:对外合作中应坚持”最小必要”原则,尽量减少商业秘密的披露。
张泽生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高级企业合规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CCRC-TSPO商业秘密保护官资格,可提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搭建辅导服务,联系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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