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属于”情节严重”:(一)造成权利人直接损失数额较大;(二)对权利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三)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四)二年内因侵犯商业秘密受到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情节严重”将导致罚款数额提升至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张泽生律师可帮助企业评估是否构成情节严重,联系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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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生,江苏常州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2210536170,所属律所: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深耕本地法律实务多年,熟悉常州企业经营与监管环境。 拥有上市公司风控高管经验与高级合规师资质,为常州及周边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商事纠纷处理、刑商交叉案件辩护与企业合规体系搭建服务,助 力常州企业稳健经营。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259号地铁大厦1号楼4楼,咨询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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