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审理是指因法定事由的出现,法院推迟原定开庭日期的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情形包括: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需要补充调查;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张泽生律师建议当事人若有正当理由无法参加庭审,应当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和提供证明材料。


延期审理是指因法定事由的出现,法院推迟原定开庭日期的制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情形包括: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需要补充调查;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张泽生律师建议当事人若有正当理由无法参加庭审,应当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和提供证明材料。
张泽生,江苏常州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2210536170,所属律所: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深耕本地法律实务多年,熟悉常州企业经营与监管环境。 拥有上市公司风控高管经验与高级合规师资质,为常州及周边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商事纠纷处理、刑商交叉案件辩护与企业合规体系搭建服务,助 力常州企业稳健经营。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259号地铁大厦1号楼4楼,咨询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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