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如何运用接触+相似规则?
“接触+相似”规则是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认定侵权事实的重要方法。根据司法实践,权利人应当举证证明以下事实:一是被告有渠道或机会接触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如被告曾在权利人单位工作、参与过相关项目、与权利人存在业务往来等;二是被诉侵权信息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相同或实质相同。在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后,若被告无法证明其被诉侵权信息具有合法来源,法院可以推定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张泽生律师提醒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当建立员工接触商业秘密的记录制度,保存员工的工作职责、工作成果等相关证据,以便在维权时证明被告的接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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