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知性鉴定是证明商业秘密成立的关键。
一、鉴定事项
技术信息是否为公众所知悉
二、鉴定方法
1. 文献检索
2. 技术比对
3. 专家论证
三、鉴定机构
具有知识产权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
四、鉴定结论
作为法院认定商业秘密的重要依据
张泽生律师提醒:技术类商业秘密案件应重视非公知性鉴定。
张泽生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高级企业合规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CCRC-TSPO商业秘密保护官资格,可提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搭建辅导服务,联系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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