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商业秘密纠纷的替代解决方式。
一、仲裁前提
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
二、仲裁优势
1. 一裁终局
2. 保密性强
3. 程序灵活
4. 国际承认
三、仲裁机构
各仲裁委员会如贸仲、北仲等
四、与诉讼的关系
仲裁协议有效时排除法院管辖
张泽生律师提醒:签订合同时可考虑约定仲裁条款,便于纠纷解决。
张泽生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高级企业合规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CCRC-TSPO商业秘密保护官资格,可提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搭建辅导服务,联系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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