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商业秘密上传网盘或云盘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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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商业秘密上传至网盘或云盘是否构成侵权,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一般认定原则
将商业秘密上传至网盘或云盘的行为本身属于”存储”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需结合主观故意和客观后果判断。

二、认定构成侵权的情形

情形一:上传行为导致商业秘密泄露
如果上传行为使商业秘密处于权利人无法控制的状态,可能被认定为”披露”。在A公司诉王某案中,法院认定被告擅自将机密文件刻录成光盘并存储于宿舍电脑,使原告的商业秘密处于无法控制的状态,构成侵权。

情形二:上传至不受控制的网络空间
《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未经授权、超出授权范围或者授权期限届满后,擅自将商业秘密下载或者传输至不受权利人控制的电子邮箱、云盘等网络存储空间或者电子设备,属于不正当获取手段。

三、认定不构成侵权的抗辩
如果上传行为未导致商业秘密泄露,且上传人具有合法权利来源,可能不构成侵权。例如:
1. 员工将工作文件上传至公司授权的企业云盘
2. 经权利人同意的上传行为

四、主观过错的判断
法院会考量上传行为与涉案信息的重要程度是否匹配,以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及重大过失的主观过错。

五、证据保全与举证
权利人可申请证据保全,固定被告云盘中的商业秘密内容。在某科技公司案中,法院通过证据保全获取了被告百度网盘中的技术资料,认定构成侵权。

六、刑事风险
将商业秘密上传至网盘的行为,可能同时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刑事犯罪。

张泽生律师提醒:企业应建立云盘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禁止将涉密信息上传至非授权的个人云盘,并采取技术手段监控和限制。

张泽生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高级企业合规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CCRC-TSPO商业秘密保护官资格,可提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搭建辅导服务,联系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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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生,江苏常州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2210536170,所属律所: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深耕本地法律实务多年,熟悉常州企业经营与监管环境。 拥有上市公司风控高管经验与高级合规师资质,为常州及周边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商事纠纷处理、刑商交叉案件辩护与企业合规体系搭建服务,助 力常州企业稳健经营。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259号地铁大厦1号楼4楼,咨询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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