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国际化发展,商业秘密的国际化保护日益重要。
主要保护途径:
1. 各国国内法保护:
– 在各国分别取得商业秘密保护
– 了解各国商业秘密法律的构成要件和救济方式
2. 国际公约保护:
– TRIPS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 相关双边或多边协定
3. 商业手段保护:
– 技术加密保护
– 合同约定保密义务
– NDA(保密协议)
跨境侵权处理:
1. 管辖权:在跨国侵权中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2. 法律适用:确定适用哪国法律
3. 证据调取:跨境调取证据的困难
4. 判决执行:判决的跨国执行问题
《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的域外效力:
根据《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第二十九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扰乱境内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境内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张泽生律师建议:国际化企业应当建立全球统一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针对不同国家的法律特点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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