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举证是诉讼中的关键环节。
权利人的举证责任:
1. 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明确主张的商业秘密范围
2. 秘密性证据:
– 研发记录、实验数据
– 技术方案文档
– 专家意见
3. 价值性证据:
– 销售合同、财务报表
– 市场分析报告
– 竞争优势说明
4. 保密措施证据:
– 保密制度文件
– 保密协议
– 保密培训记录
5. 侵权证据:
– 被诉侵权信息的内容
– 侵权行为的证据
– 接触商业秘密的证据
举证责任转移:
权利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商业秘密存在,且被诉侵权人有渠道或者机会获取商业秘密的,举证责任可以转移至被诉侵权人。
被诉侵权人的举证责任:
1. 证明使用的是合法获得的信息
2. 证明是通过独立研发或反向工程获得
3. 证明不构成侵权
张泽生律师建议: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证据管理制度,在日常经营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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