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泄露后如何进行内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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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泄露后,内部调查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成立调查组:抽调人力资源、法务、技术等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必要时聘请外部律师介入;(二)确定调查范围:根据泄露信息的密级、接触人员范围,确定调查的广度和深度;(三)收集证据:调取相关人员的计算机使用记录、邮件往来、门禁记录、打印记录等,收集证人证言;(四)技术鉴定: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电子证据进行鉴定,对泄露信息与权利人商业秘密的同一性进行鉴定;(五)询问谈话:对嫌疑人进行询问谈话,制作询问笔录;(六)调查报告:形成书面调查报告,载明调查过程、事实认定、处理建议;(七)保密要求:调查过程中应当严格保密,防止干扰调查或证据灭失;(八)证据移交: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移交证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商业秘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第五章对事实调查作出规定。张泽生律师可全程参与内部调查,提供专业指导,联系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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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生,江苏常州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2210536170,所属律所: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深耕本地法律实务多年,熟悉常州企业经营与监管环境。 拥有上市公司风控高管经验与高级合规师资质,为常州及周边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商事纠纷处理、刑商交叉案件辩护与企业合规体系搭建服务,助 力常州企业稳健经营。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259号地铁大厦1号楼4楼,咨询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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