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中,如何认定”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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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中,”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如下:

第一,立案追诉标准。2020年修改后的立案追诉标准规定,给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

第二,情节严重的认定。实践中,”情节严重”通常包括:损失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数倍(如一百万元以上);侵权持续时间长(一年以上);侵权范围广(涉及多个省市);侵权产品数量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

第三,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情节特别严重”通常包括:损失数额特别巨大(如二百五十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特别巨大;直接导致权利人破产、倒闭;严重危害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等等。

张泽生律师建议权利人,在诉讼中应当全面举证证明侵权情节的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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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生,江苏常州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2210536170,所属律所: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深耕本地法律实务多年,熟悉常州企业经营与监管环境。 拥有上市公司风控高管经验与高级合规师资质,为常州及周边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商事纠纷处理、刑商交叉案件辩护与企业合规体系搭建服务,助 力常州企业稳健经营。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259号地铁大厦1号楼4楼,咨询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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