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行政复议的审理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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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行政复议的审理程序如下:

第一,受理。行政复议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第二,答复。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

第三,审理。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三十日。

第四,决定。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审理情况,可以作出以下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决定被申请人限期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第五,送达。复议决定书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送达双方当事人。

张泽生律师提醒,申请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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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生,江苏常州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2210536170,所属律所: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深耕本地法律实务多年,熟悉常州企业经营与监管环境。 拥有上市公司风控高管经验与高级合规师资质,为常州及周边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商事纠纷处理、刑商交叉案件辩护与企业合规体系搭建服务,助 力常州企业稳健经营。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259号地铁大厦1号楼4楼,咨询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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