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中如何申请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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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保存的与被诉侵权行为具有关联性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申请调查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当事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需要调取的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以及不能自行收集的原因。张泽生律师可协助企业申请调查取证,联系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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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生,江苏常州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2210536170,所属律所:上海市汇业(常州)律师事务所,深耕本地法律实务多年,熟悉常州企业经营与监管环境。 拥有上市公司风控高管经验与高级合规师资质,为常州及周边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商事纠纷处理、刑商交叉案件辩护与企业合规体系搭建服务,助 力常州企业稳健经营。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259号地铁大厦1号楼4楼,咨询电话139015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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